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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什么是商品房法定交楼条件?

   咨询:,张静律师解答: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付房屋的法定条件。



关于法定交楼条件。《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竣工验收是房屋交付使用的必经环节,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始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国于2000年1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z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据此,我国目前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付房屋的法定条件。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如何认定商品房的通气时间?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以开发商取得燃气验收证书的时间算。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关于涉案房屋是否具备通气条件问题。1.涉案房屋已在约定交楼时间前取得《燃气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开发商违约能退房吗,在取得《燃气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后即具备申请接驳通气条件,具体的接驳通气时间根据用户申请用气的时间而定。2.涉案小区的供气工程由航某公司委托东部燃气公司代为完成建设,而东部燃气公司采取何种供气方式并不由航某公司控制。现东部燃气公司明确为涉案小区提供的是LNG瓶组站供气,而对该供气方式,陈买家亦无证据证明被收取的费用比一般燃气管道供气收取的费用高,新房户型变化咨询,故并不影响涉案房屋的居住使用。故,陈买家主张涉案房屋在约定的交楼时间尚未具备通气条件,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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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房有质量问题,开发商一直未维修好,会过诉z讼时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只要在三年的诉z讼时效内一直在维修,就不会过诉z讼时效。至于商品房的保修期限,如合同有约定,就以约定(前提是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如无约定,就按法律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为: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违约金过低咨询,为5年;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判z决书节选:

关于房屋维修问题。根据买卖合同保修条款的约定,涉案房屋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应由奥某公司履行保修义务。虽然奥某公司以涉案房屋已过保修期作出抗辩,但根据黄某所提供的多份《物业验收情况反馈表》及其向奥某公司寄送的函件中反映,黄某就涉案房屋的质量问题从2008年6月8日以来就多次向奥某公司提出维修的要求,而奥某公司未能提供其有对涉案房屋进行过维修的记录,在此情况下,奥某公司上述抗辩意见缺乏理据,广州天河区咨询,法z院不予采纳。鉴于奥某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对黄某所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履行过保修义务,故其应对涉案房屋目前所存在的质量问题履行维修义务。黄某提供的鉴定报告和专业维修方案均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且鉴定机构亦派员出庭接受了质询。奥某公司对上述鉴定报告和专项维修方案的内容及结论均没有异议,故法z院对此予以确认,并对黄某要求奥某公司按照专项维修方案对涉案房屋进行维修的主张予以支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奥某公司承担。根据相应的工程量及专项维修方案的意见,法z院确定奥某公司对涉案房屋的修复时间以十日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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