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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咨询 离婚律师事务所 争抚养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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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1-0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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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专业打离婚官司律师 离婚咨询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特擅长拟离婚协议,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问、离婚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共同人?

答: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的共同人。

问、离婚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在法z院中止离婚后,离婚的夫妻及家庭成员均不提起对房屋进行确权和分割,该离婚案件如何处理?

答:遇到这类情况,法z院可向当事人释明不起诉对房屋进行确权分割的法律后果,征询其对家庭共有房屋中涉及夫妻共有部分的分割意见。如果当事人同意在该案中不主张人z院对该房屋进行继续分割的,则案件恢复审理;如当事人坚持分割,则法z院可限定其向法z院提起的期限,逾期则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离婚恢复。

问、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

答:二者属不同程序,处理时应先中止民事,待重婚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民事。

问、对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应适用什么程序?

答:宣告婚姻无效属非讼案件,人z院可适用特别程序的规定予以裁决。将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与婚姻无效问题分开处理。


广州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可以要求财产全归自己吗?

    咨询:离婚时一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以对方隐瞒财产存在错误为由,诉请涉案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的,是否应予支持?

律师解答:《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z造债z务企图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z造债z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z院提起,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审判实践中,如在案证据能够证明涉案财产系在当事人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了分割。同时,对于隐瞒财产的分割比例问题,需要法z院依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等综合认定,广州咨询,对于隐匿财产的一方依法应少分,但对于另一方以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错误为由,要求涉案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的请求也不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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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仅以子女学习成绩退步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2012年,王某与韦某通过法z院调解离婚。女儿韦某某随母亲王某共同生活,父亲韦某每周可探望女儿两次。后韦某在离婚初期尚能按约定行使探望权,此后为督促女儿学习,韦某不断要求增加探望时间。2016年,因女儿学习成绩退步,韦某难掩,如何举证咨询,直接将王某告上法庭,离婚诉z讼程序咨询,要求女儿改由其抚养。

  法z院经审理认为,稳定的抚养关系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当父母离婚后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法z院应当根据子女利益和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变更抚养关系。韦某与王某在此前的离婚中已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女儿随王某共同生活。上述协议内容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韦某与女儿韦某某每周相处时间较长并非王某不尽抚养义务所导致,孩子学习成绩的起伏和一方经济条件的优越亦非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定情形。在王某的抚养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不宜随意变更抚养关系。

需要强调的是,争抚养权咨询,双方所生之女韦某某刚满8岁,正处于培养情绪控制能力的关键阶段,父母离异势必使其产生诸多不安情绪,此时更需要父母的悉心呵护和耐心引导,而非在孩子面前展示对立态度和渲染情绪,希望当事人双方能够多顾及孩子的情感和心理承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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